鄒族,分布於嘉義縣阿里山鄉和南投縣信義鄉稱為「北鄒」,而分布於高雄市桃源區及那瑪夏區兩區者稱為「南鄒」,目前人口約有6千多人。
鄒族的社會組織以父系氏族構成,而定居在一個固定地區的地域團體,其中心部落稱為大社,為最先形成的聚居單位,以會所為組織中心。部落事務及祭儀都以男子會所(又稱為庫巴)為中心,結婚前的青少年必須居住於此並且接受訓練,女性則禁止進入。後來因耕地的擴展,自大社移民到新開拓地,建立殖民部落即為小社。部落以長老會議為首,長老會議中最大氏族的長老為頭目,是部落會議的召集人,一切重要部落事務皆由部落會議來通過決定。部落會議的執行命令則由各氏族之族人來執行。
傳統的經濟生活以山田燒墾的方式耕作為主,所以鄒族人在對燒墾用地、獵場和漁場的管理方面,仍維持公有制,在各氏族及聯合家族的範圍內,還保有相當大的選擇和使用自由。由於是採取共有共享的制度,所以「部落公法」就是很重要的依據。
狩獵的方式分做兩種:個人獵和團體獵(包括焚獵),一般的形式是同氏族的男子相約同獵、或是在祭儀前後有大規模的團體獵,還有單獨攜槍牽犬入山者。一旦決定要進行狩獵活動,就有許多嚴格的禁忌必須遵守,例如在出發前於會所共宿,禁止與女子接觸。除打獵外,鄒族人對打漁也很熟稔。
宗教信仰屬於超自然的神祇信仰。主要的神祇有天神、戰神、命運之神、獵神、土地之神、粟神、家神、社神等。祭儀方面以「戰祭」為最重要,戰祭屬於全部落性的祭典,舉行時間大約在二月或八月,主要是祭拜天神和戰神,在會所及其廣場前舉行,其中整修會所、修砍神樹、迎靈、娛靈、送靈之祭儀過程繁複,音樂性及節奏性最為人稱道。